依据我会相关制度,经研究决定,并经公示无异议,资助大病困难残疾大学生和大病困难儿童汪某、冯某各5000元,资助困难残疾学生於某3000元,已于11月30日将资助金转付到账。
现予公示
附件:资助金转付账户交易明细
淮南市红十字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