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事件”造谣者被公安机关查处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3-08-22 18:13:12
    821日,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红极一时的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北京警方抓获。在警方的询问中,二人承认伙同他人利用尔玛中国公司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以此达到盈利的目的。随着警方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和记者的追踪报道,我们发现了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秦火火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这是一家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2013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秦火火首次在微博上注册了中国秦火火的网名。      

    2011“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看到网上有人说对中国人和外国人的赔偿金额不一样,他就编造了一条信息。

  秦火火:我当时就发了一个帖子,就是说赔偿2亿。这个我还真没调查研究,这是我的错。我就是想吸引更多的人,有更多的粉丝嘛。

  粉丝不过是网上关注的你人多了而已,粉丝多了又能如何呢?办案民警说,其实秦某某的目的不仅限于此。

  办案民警:他很想出名,按他现在的想法只要出了名,就有出版社来找我,我就能出书,就能满足我当作家,搞写作的梦想,从中各种利益也就自然而然来了。

  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姚立新对媒体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非法组织和个人,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中国红十字会的谣言,比如说制造郭美美炫富事件的谣言,针对中国红十字会进行污蔑和中伤。

  姚立新:这种造谣中伤行为,影响了社会公正,危害了社会诚信,误导了公众认知,破坏了社会秩序,对中国的人道、公益、慈善事业造成了严重危害,对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也造成了及其负面的影响,中国红十字会对不法分子的网络造谣和传谣行为表示愤慨,支持公安机构对网络造谣和传谣行为依法查处。

  经常有人说,网络是虚拟社会,但是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